情侶的決策 - 為什麼「兩人一起決定」這麼難
在戀愛關係中,做決定是無法迴避的日常課題。從今晚吃什麼這類瑣碎的決定,到住在哪裡、要不要生小孩這類左右人生的決定,情侶不斷被要求共同做出決策。根據 Kirchler (1993) 的研究,情侶的決策過程與個人決策有著本質上的差異,偏好不一致、權力不對稱、情感投入這 3 個因素會複雜地交織在一起。
偏好不一致,指的是 2 人想要的東西不同的狀態。這本是理所當然的事,但許多情侶抱持著「只要相愛,意見就應該一致」的隱性信念,一旦出現分歧,就誤以為是關係本身出了問題。權力不對稱,指的是其中一方在決策上握有較大影響力的狀態,可能源自收入差距、專業知識落差、性格特質 (支配性) 的差異等。情感投入則是對特定選項的情感執著,是讓理性討論變得困難的因素。
Kirchler 的研究比較了幸福情侶與不幸福情侶的決策過程,結果發現,影響關係滿意度的與其說是決定的「結果」,不如說是「過程」。也就是說,重要的不是最後採用了誰的意見,而是通往決定的過程是否公平、是否互相尊重。
決策風格與五大人格的關聯
性格特質對決策風格有很大的影響。理解每項特質分別與什麼樣的決策傾向連結,就能預測並化解與伴侶在決策上的摩擦。
盡責性 (Conscientiousness) 高的人偏好有計畫、重分析的決策風格。他們會先收集資訊、比較選項、評估風險,然後才做決定。優點是能做出謹慎而少有後悔的決定;缺點則是決定太花時間,而且為了追求「完美的選項」,往往傾向把決定一拖再拖。
開放性 (Openness) 高的人偏好直覺式、創造性的決策風格。他們不受既有選項的束縛,樂於探索新的可能性。雖然擅長找出「兩者皆非的第三選項」,卻有輕忽現實限制的傾向。
外向性 (Extraversion) 高的人偏好迅速且行動導向的決策。他們傾向「先做再想」,重視決定的速度。當內向的伴侶說「我想再考慮一下」時,他們會覺得對方「優柔寡斷」而感到煩躁。
神經質傾向 (Neuroticism) 高的人容易表現出迴避型的決策風格。他們過度關注決定所伴隨的風險與後悔的可能性,因而迴避做決定,或把決定交給伴侶。然而,交出決定權之後,又容易產生「為什麼不跟我商量」的不滿,形成矛盾。
友善性 (Agreeableness) 高的人偏好協調式的決策,傾向以伴侶的意見為優先。這在短期內可以迴避衝突,但長期下來,「說不出自己的意見」的不滿有逐漸累積的風險。
「妥協」vs「整合」- 性質不同的 2 種解決方案
要化解情侶決策中的偏好不一致,有 2 種性質截然不同的方法:妥協 (compromise) 與整合 (integration)。
妥協是雙方各退一步,尋找中間點。例如一方想去海邊、另一方想去山上時,「去湖邊」就是妥協。妥協看似公平,實際上卻是雙方都沒有得到「真正想要的東西」的狀態,滿意度只能停留在中等程度。
整合則是找出能滿足雙方深層需求的創造性解決方案。以上面的例子來說,如果想去海邊的理由是「想游泳」,想去山上的理由是「想在大自然中放鬆」,那麼「到森林裡的河邊游泳」就是整合式的解決方案。整合能同時滿足雙方的需求,因此滿意度較高。
找出整合式解決方案的關鍵,在於把焦點放在「利益 (interest)」而非「立場 (position)」上。「想去海邊」是立場,「想游泳」「想享受開闊感」才是利益。停留在立場層次的討論只會產生妥協,而在利益層次上討論,就能打開整合的可能性。這項原則出自 Fisher & Ury (1981) 的《Getting to Yes》,可以直接應用在情侶的決策上。
在實務上,要找出整合式解決方案,以下步驟相當有效。(1) 雙方說明的不是自己的「立場」,而是「為什麼想要它」。(2) 用自己的話重述對方的利益,確認自己理解無誤。(3) 腦力激盪出能同時滿足雙方利益的選項。(4) 依據雙方利益的滿足程度來評估這些選項。這個過程雖然費時,但最終達成讓雙方都高度滿意的決定的機率會大幅提升。Kirchler (1993) 的研究也證實,達成整合式解決方案的情侶,決定後的滿意度顯著高於停留在妥協的情侶。
情感在決策中的角色 - 軀體標記假說
Antonio Damasio 的軀體標記假說,闡明了情感在決策中不可或缺的角色。根據這項假說,以過去經驗為基礎的身體感覺 (軀體標記),會在無意識中引導我們對選項的評估。「總覺得有不好的預感」「感到興奮期待」這類身體感覺,包含著僅靠理性分析無法捕捉的資訊。
對情侶的決策而言,這項假說帶來 2 個重要的啟示。第一,不應該忽視情感反應。在「就邏輯而言 A 才對,卻不知為何被 B 吸引」的情況下,情感反應可能反映了從過去經驗中學到的內隱知識。第二,應該尊重伴侶的情感反應。當伴侶對特定選項表現出強烈的情感反應 (不安、反感、興奮) 時,重要的是不要以「不理性」一語帶過,而是抱著探究那份情感背後的經驗與價值觀的態度。
不過,完全交由情感決定同樣危險。尤其是神經質傾向高的人,源自不安的軀體標記容易過度活化,決策容易偏向規避風險。最理想的決策,是把情感訊息與邏輯分析兩者整合起來的過程。
面對重要度的不對稱
情侶決策中經常出現的問題,是重要度的不對稱。即使是同一件要決定的事,也可能對一方非常重要,對另一方卻沒那麼重要。例如在決定住處時,一方可能最重視通勤時間,另一方則最重視格局。
應對這種不對稱的有效方法,是「把重要度明確說出來」。針對每個要決定的事項,以數字表達,例如「這件事對我來說,重要度是 10 級中的 8」。如此一來,伴侶就能做出「這件事就讓給對方」「這件事對我很重要,所以要堅持主張」的判斷。
研究顯示,長期幸福的情侶看待決策的「輸贏」時,著眼的不是單次的決定,而是長期的平衡。這次以伴侶的意見為優先,下次就輪到自己的意見被優先,這種心照不宣的「人情往來」的感覺,維繫著關係中的公平感。不過,一旦開始把這種「人情往來」拿出來明算 (「上次是我讓步,這次輪到你讓」),關係就會變得像交易,親密感也會受損。重要的是營造出一種讓長期公平感自然得以維持的關係氛圍。
決策疲勞與情侶衝突
決策疲勞 (decision fatigue) 是指連續做出許多決定之後,判斷力隨之下降的現象。根據 Baumeister et al. 的自我耗損 (ego depletion) 研究,做決定會消耗有限的認知資源;資源一旦枯竭,就會出現衝動的決定或對決定的迴避。
在情侶的情境中,決策疲勞與傍晚到夜間的衝突增加有關。在工作中做了大量決定之後回到家,又被問「晚餐吃什麼?」「週末有什麼安排?」,已經疲乏的認知資源根本無法進行建設性的討論。「都可以」這樣的回答,以及為了小事起口角,都是決策疲勞的典型症狀。
在應對方法上,第一是把日常決定固定成慣例。像「週一吃魚、週二吃肉」這樣,把反覆出現的決定事先規則化,可以減輕每天的決策負荷。第二,把重要的決定安排在認知資源充足的時段。在週末上午、休假期間等雙方認知資源都已恢復的時間,安排重要的討論。第三,容許「不做決定」這個決定。今天不必決定的事,可以留到明天。提議「今天很累,這件事週末再談吧」不是逃避,而是明智的資源管理。
文化差異 - 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決策
決策風格深受文化背景的影響。在個人主義文化 (北美、西歐) 中,情侶的決策被視為「2 個獨立個體對等協商」的過程。雙方被期待清楚主張自己的意見,並透過討論達成共識。
另一方面,在集體主義文化 (東亞、南亞) 中,家人與社會網絡對情侶決策的影響更為強烈。在住處、婚禮形式、育兒方針等方面,父母與親族的意見被納入考量的程度較高。此外,在重視「和諧」的文化中,人們傾向避免正面的意見對立,改以間接的溝通來形成共識。
在跨文化情侶之間,這種決策風格的差異有時會造成嚴重的摩擦。個人主義背景的伴侶覺得「為什麼要在意父母的意見」,集體主義背景的伴侶則覺得「為什麼要無視家人」。要化解這種摩擦,有效的做法是把雙方的文化前提攤開來說清楚,並事先就「在這個決定上,要把誰的意見考慮到什麼程度」達成共識。
就日本的情侶而言,「察言觀色」的文化對決策過程有著獨特的影響。避免明確的討論、體察對方的意向而主動退讓,這種心照不宣的過程,在雙方具備同等「體察能力」時可以順暢運作;但當一方期待對方體察、另一方偏好明確溝通時,就會產生嚴重的誤解。
日常的小決定與人生的大決定
情侶的決策依其重要程度,需要採取性質不同的方法。日常的小決定 (吃什麼、休閒怎麼安排) 與人生的大決定 (轉職、搬家、結婚、生育),最合適的決策過程並不相同。
在日常的小決定上,效率是關鍵。每次選餐都花 30 分鐘討論,既沒有效率,也會造成決策疲勞。對小決定而言,(1) 輪流制 (「今天輪到你決定」)、(2) 慣例化、(3) 「否決權」方式 (一方提案,另一方只能行使否決權) 等簡化的方法都很有效。
在人生的大決定上,過程的品質才是關鍵。需要充分收集資訊、確認彼此的價值觀、評估長期影響,並做好情感上的準備。倉促做出重大決定,導致後悔與關係受損的風險很高。Kirchler (1993) 的研究顯示,在重大決定上,「過程的公平性」對關係滿意度的影響,比結果的滿意度更為強烈。
此外,小決定的累積會形成關係中的「決策文化」,這一點也很重要。如果日常生活中固定了一方主導決定、另一方服從的模式,在重大決定的場面也會重現同樣的模式。從日常的小決定開始有意識地實踐公平的過程,正是在重大決定中實現健全共同決策的基礎。
提升決策品質的實用框架
整合上述研究發現,我們提出一套提升情侶決策品質的實用框架。這個框架以「PAUSE」模型的形式由 5 個步驟構成。
P (Pause - 暫停):不急著做決定。尤其是在情緒高漲、疲倦或有時間壓力的時候,要有意識地暫停。問問自己「真的需要現在馬上決定嗎?」,如果可以,就留到隔天再說。正如 Damasio 的軀體標記假說所顯示的,情感包含重要的資訊,但在被情緒淹沒的狀態下做出的決定並非最佳。
A (Ask - 提問):透過提問引出伴侶的「利益」而非「立場」。「為什麼想要那個?」「如果實現了,你會是什麼心情?」「什麼對你最重要?」。依循 Fisher & Ury (1981) 的原則,理解表面要求背後的本質需求。
U (Understand - 理解):用自己的話重述伴侶的觀點,確認自己理解無誤。「也就是說,對你來說重要的是○○,對嗎?」。這個確認的過程會帶給伴侶「被理解了」的感受,引出合作的態度。
S (Synthesize - 整合):一起思考能同時滿足雙方利益的創造性選項。在腦力激盪的階段先不批評,專注於拓展可能性。正如 Kirchler (1993) 的研究所顯示的,整合式解決方案帶給雙方的滿意度高於妥協。
E (Evaluate - 評估):從雙方利益的滿足程度、可行性、長期影響等觀點,評估產生出來的選項。最終的決定,要選擇雙方都覺得「這樣我可以接受」的方案。沒有完美選項的時候,就選擇「當下的最佳解」,並保留日後視需要修正的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