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語言的概要與 5 種類型

愛的語言 (Love Languages) 是婚姻諮商師 Gary Chapman 在 1992 年的著作《The 5 Love Languages》中提出的概念。Chapman 從多年的諮商經驗中發現,人們表達愛意與接收愛意的方式主要有 5 種模式:(1) 肯定的言語 (Words of Affirmation),也就是讚美、感謝、鼓勵這類以語言傳遞的愛意;(2) 服務的行動 (Acts of Service),為伴侶做些什麼,例如分擔家務或幫忙處理雜事;(3) 接受禮物 (Receiving Gifts),帶著心意的禮物或具有象徵意義的物品;(4) 精心的時刻 (Quality Time),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伴侶身上、共同度過的時間;(5) 肢體接觸 (Physical Touch),擁抱、親吻、牽手等透過身體傳達的愛意。依 Chapman 的說法,每個人都有一種「主要的愛的語言」,當愛意是以那種語言傳來時,本人最能感受到自己被愛。

愛的語言不一致對關係的影響

Chapman 理論的核心洞見在於:當一對伴侶的愛的語言不同時,就會出現愛意「錯身而過」的情形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方的主要語言是肯定的言語,另一方是服務的行動,那麼後者再怎麼努力操持家務,前者只要沒有聽到用言語說出的愛意,就會覺得自己沒有被愛;反過來,前者再怎麼傳達讚美,後者若看不到具體的行動,也難以實際感受到愛。這種不一致並不是惡意的問題,而是愛意表達上「翻譯」的問題。多數人是用自己的愛的語言向伴侶表達愛意,一旦伴侶的語言不同,這份努力就無法充分傳達過去。解決之道是去學習伴侶的愛的語言,並且刻意用那種語言來表達愛意。由於這對自己而言並非自然的行為,需要有意識地練習,但它與關係滿意度的提升直接相關。

學術上的評價與在契合度診斷上的運用

愛的語言這個概念在大眾之間廣為流傳,學術上的評價卻是好壞並存。Chapman 的理論建立在臨床經驗之上,並不是從嚴謹的實證研究推導出來的。2000 年代以後的研究裡,有報告指出愛的語言與關係滿意度之間存在關聯,也有報告指出接近 5 分類的因素結構得到支持 (Egbert 與 Polk 2006 年、Surijah 與 Septiarly 2016 年)。不過另一方面,也有意見指出「一個人的主要語言會固定成一種」「語言一致的話滿意度就會比較高」這類核心主張的支持並不強,甚至有人批評把人歸進 5 種類型這個框架本身就有問題。因此這 5 分類比較適合當作一套共同語言,用來談「每個人接收愛意的方式並不相同」這件事,而不是用來判定對方的工具。與五大人格特質的關聯也是如此:雖然有報告暗示外向性或盡責性可能比較容易和某些語言連在一起,但強度並不足以把對應關係說死。這個概念真正有用的時候,是讓你想起對方也許正在用和自己不同的方式表達愛意。在跳到「我沒有被珍惜」這個結論之前,它留下了確認「是不是只是表達方式對不上」的空間。愛的語言並非固定不變,它會隨著人生階段與關係所處的時期而改變,這一點也值得記在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