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戀理論的起源與基本概念
依戀理論 (Attachment Theory) 是英國精神科醫師 John Bowlby (1907-1990) 從 1950 年代到 1980 年代逐步建立起來的理論體系。Bowlby 觀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孤兒院裡的孩子,發現嬰幼兒與養育者之間的情感連結 (也就是依戀) 對孩子的健全發展不可或缺——物質上的照顧即使充足,缺少穩定的情感連結,孩子的發展仍會受到損害。依戀最核心的功能是提供「安全堡壘」(Secure Base)。孩子以養育者為安全堡壘,從這個據點出發去探索外在世界,一感覺到威脅便回到養育者身邊取得安撫,接著再次出發。探索與返回的循環得以成立,前提就是那個據點始終在原地。Bowlby 從演化論的觀點主張,依戀行為系統是為了生存而經由自然選擇留下來的適應機制,而不是需要被矯正的幼稚依賴。透過與養育者一次又一次的互動,孩子會形成「內在運作模式」(Internal Working Model)。這是關於自己與他人的認知表徵,其中包含「我是否值得被愛」與「他人是否值得信賴」這兩項最基本的信念,而這兩項信念日後會延伸到成年的人際關係之中。
Ainsworth 的陌生情境實驗與依戀類型
Mary Ainsworth (1913-1999) 為了以實證方式檢驗 Bowlby 的理論,開發出「陌生情境程序」(Strange Situation Procedure)。這項實驗讓 12〜18 個月的嬰兒與母親進入實驗室,觀察嬰兒面對陌生人進入、母親離開與母親再度回來時的反應。Ainsworth 從這些觀察中辨識出三種依戀類型。安全型 (Secure) 的嬰兒把母親當作安全堡壘去探索環境,分離時顯露痛苦,但重逢時很快就能平靜下來。焦慮—抗拒型 (Anxious-Resistant) 的嬰兒極度不願離開母親,重逢時則交替表現出憤怒與想要靠近的矛盾反應,難以被安撫。迴避型 (Avoidant) 的嬰兒看起來對母親在不在場漠不關心,分離時也不表現痛苦。值得注意的是,重逢時的反應比分離時的反應更具診斷意義:真正區分類型的,不是孩子有多難過,而是他能否利用母親重新恢復平靜。後來 Main 與 Solomon 在 1986 年又追加了第四個類別,即混亂型 (Disorganized),用來描述那些行為模式本身缺乏一貫策略、時而接近時而僵住的嬰兒。
成人依戀與在愛情關係上的應用
1987 年,Cindy Hazan 與 Phillip Shaver 發表了具有開創性的論文,把 Bowlby 的依戀理論擴展到成人的愛情關係。他們指出成人的愛情關係建立在與嬰兒—養育者關係相同的依戀歷程之上,並以實證方式確認成人身上同樣存在安全型、焦慮型與迴避型的依戀類型。其後,Bartholomew 與 Horowitz 在 1991 年提出以自我模型 (正向/負向) 與他人模型 (正向/負向) 兩個維度來界定四種依戀類型的模型,使得類型之間的關係有了更清楚的結構。成人依戀的研究,把哪一種組合容易遇到什麼狀況說得相當具體。安全型與安全型的伴侶關係滿意度最高;焦慮型與迴避型的組合則容易落入「追—逃」的模式,一方越追、另一方越退。更重要的一點是,依戀類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,它可以透過穩定的關係經驗而改變——這也意味著診斷結果應被讀為現況,而不是判決。依戀類型的組合所描述的,是兩個人此刻對彼此抱著什麼樣的預期。內在運作模式是在與養育者一次又一次的互動裡長成的,而它的改寫,取決於現在身邊的人是否照著那套預期回應。即使是焦慮型與迴避型的組合,只要追的一方不把回訊變慢當成被拋下的徵兆,退的一方也能把拉開距離說明成讓自己平靜的方式而非敵意,追—逃的循環當場就會斷開。迴避型希望安排能事先被告知,焦慮型需要可預期的聯絡節奏——真正改變關係的是這些做得到的事,而不是類型的標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