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依附的定義與歷史背景
共依附 (Codependency) 最初是在 1980 年代被概念化的,用來描述酒精成癮者家人身上所見的關係模式。酒精成癮者的伴侶會無意識地支撐著成癮者的問題行為 (即所謂的助成行為,Enabling),並從「照顧者的角色」當中找到自己的認同——照顧本身成了他存在的理由,因此成癮者的康復反而會威脅到他的自我定位。如今這個概念已不限於成癮,被擴展用於各種不健康的關係模式。共依附的核心特徵有以下幾項。第一是過度的自我犧牲:忽視自己的需求,全心投入照顧伴侶。第二是外部化的自我價值: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「被伴侶所需要」這件事上。第三是控制欲:試圖管理伴侶的行為,理由通常說成是為了對方好。第四是界線的缺席:自我與他人的分界模糊,把伴侶的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來承擔。需要說明的是,共依附並不是正式的精神醫學診斷,但在臨床上是被廣泛認識與使用的概念。
共依附的機制與其與依戀的關聯
從依戀理論的觀點來看,共依附可以理解為焦慮型依戀的極端表現。共依附傾向的人抱持著「我只有在被對方需要的時候才有價值」這樣的內在運作模式,並藉由解決伴侶的問題來確認自己存在的意義。這也解釋了一個看似矛盾的現象:當伴侶真的好轉、不再需要照顧時,共依附的一方反而會感到失落與不安。這種模式往往形成於幼年時扮演「照顧父母的孩子」(Parentified Child) 的經驗——在應當被照顧的年齡負起照顧者的功能,於是把被需要當成了獲得愛的唯一途徑。共依附關係的動力,通常以一方擔任「拯救者」(Rescuer)、另一方擔任「被拯救者」(Victim) 的互補模式維持下去。在 Karpman 的戲劇三角 (Drama Triangle) 中,拯救者、受害者與迫害者這三個角色會循環地互相替換,關係就在這樣的輪替中持續運轉——今天的拯救者可能就是明天的迫害者。共依附傾向的人表面上看起來「奉獻而充滿愛意」,但其動機並不是真正的利他,而是被拋棄的恐懼與自我價值對外部的依賴。
共依附在契合度診斷上的注意事項
共依附這個說法流傳得夠廣,也因此容易被套用得太快。就與五大人格特質的關聯而言,友善性極高 (過度的自我犧牲)、自尊偏低,加上神經質偏高 (被拋棄的恐懼) 的組合,可能構成共依附的風險因子。然而友善性高本身是健全的特質,與共依附的區別在於「有無界線」以及「動機的性質」這兩點。健全的利他會在滿足自己需求的同時幫助他人;共依附式的利他則是犧牲自己的需求去幫助他人。從外在行為看來兩者可能十分相似,差異在於幫助之後當事人自己還剩下什麼。要避開的是把這個標籤貼上去就當成結論。若想知道它是否描述了自己的處境,比起替自己冠上共依附這個名稱,不如看看拒絕一項請求之後心裡留下多少罪惡感,以及對方情緒平穩、什麼都不需要的時候,自己身上還剩下什麼。不過這樣的自我檢視是有限度的:一旦牽涉到暴力或成癮,或者光是想像離開這段關係就令人恐懼,情況就已經超出一個人能夠獨自處理的範圍,此時尋求專業機構的協助才是恰當的做法。關於孕育出共依附的性格因素與具體的行為模式,在解說文章「共依附的心理學——性格特質所催生的不健康關係模式」中有更詳細的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