衝突解決的理論架構
衝突解決 (Conflict Resolution) 指的是在人際關係中建設性地化解意見不一致、利害對立與價值觀衝突的歷程。Thomas 與 Kilmann 於 1974 年以「自我主張性」(Assertiveness,即想滿足自身需求的程度) 與「合作性」(Cooperativeness,即想滿足對方需求的程度) 這 2 個向度來分類應對衝突的風格,並辨識出 5 種風格:(1) 競爭 (Competing),高主張、低合作,堅持推行自己的立場;(2) 協作 (Collaborating),高主張、高合作,尋求能同時滿足雙方需求的解決方案;(3) 妥協 (Compromising),中主張、中合作,雙方各讓一部分;(4) 迴避 (Avoiding),低主張、低合作,把問題往後拖;(5) 順應 (Accommodating),低主張、高合作,以對方的需求為優先。理想上協作是最具建設性的風格,但適合的風格會隨情況而不同。
伴侶之間的衝突解決模式
伴侶研究一再顯示,衝突解決的模式強力地預測關係的品質與穩定性。依照 Gottman 的研究,穩定的伴侶在衝突場面會採用「溫和的開場」(Gentle Start-Up),對伴侶的修復嘗試有所回應,並且具備在陷入情緒淹沒之前先暫停的能力。相對地,不穩定的伴侶會以「嚴厲的開場」(Harsh Start-Up) 展開對話,動用四大危險訊號,讓負向互動不斷升級。一項重要的發現是,Gottman 指出有 69%的問題屬於「永續性問題」(Perpetual Problems):這些問題無法被徹底解決,但可以透過對話加以管理。換句話說,衝突解決的目標往往不必然是「消除問題」,而是「建立與問題共存的方式」。
衝突解決風格與性格、契合度
衝突解決風格與五大人格特質密切相關。友善性高的人偏好順應與妥協的風格,友善性低的人則偏好競爭。外向性高的人自我主張較強,容易採取競爭或協作的風格。神經質高的人在情緒上反應較快,因而較難進行建設性的衝突解決。盡責性高的人則傾向系統性地處理問題。在伴侶的契合度上,衝突解決風格的組合極為關鍵。雙方都採協作風格時最具建設性;但若一方競爭、另一方迴避,就容易落入「要求—退縮」(Demand-Withdraw) 的模式。回想最近的一次爭執,把自己與對方分別對應到五種風格上,往往就能看出當時為什麼談不下去。若對「要求—退縮」的組合感到熟悉,下一次只需試兩件事:推進的一方不再追著對方走出房間,退縮的一方也不默默離開,而是留下一個回來談的時間。風格本身貼近性格,不會很快改變,但要在這個循環的哪一步停手,是可以選的。